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将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外的自费留学人员及正在外学习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其中,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二、申报事项
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018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3月20日开始,4月5日24时(北京时间)截止。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同时将全部申请表格及材料打印后邮寄至驻日本使馆教育处。
三、申请条件和办法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者请登陆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仔细阅读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article/1129)和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
(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1)。
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者请登陆国家留学网“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062),仔细阅读《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4)和
《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研究生类别申请人)》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7)。
(注:申请说明中的“受理单位”是指驻日本使馆教育处。)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135-0023 東京都江東区平野2-2-9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
(请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字样;4月6日前必须寄出,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及邮箱:
03-3643-0370、03-3643-0359
附件:在日留学生申报常见问题
驻日本使馆教育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