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推进中西部新农村建设
2006-01-23 00:00

  安徽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靳贞来

  在经济基础薄弱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特别注意因地制宜,不能过分强调高标准,更不能急于求成

  与东部省份相比,我国广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收入偏低,基础设施落后,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格外艰巨。因此,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特别注意从当地农村、农民的现状出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过分强调高标准,不急于求成。

  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首先要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韩国的“新村运动”开始时主要是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国家提出包括草屋顶改造、道路硬化、改造卫生间、供水设施建设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搞新农村建设,也不能过分强调高标准、增加农民负担,而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农村实际,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起步阶段应选择农户直接参与、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进行。如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和安全饮水建设等。在实施这些项目时,应通过政府资金引导、示范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并与国家扶贫开发、“六小工程”等扶持资金相结合,然后吸引农民投入自有资金参与建设。

  其次,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新农村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最期盼什么,农民最有发言权。因此,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要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在规划和建设上量力而行,不增加农民的负担,不期待一蹴而就。如果忽视这一点,就可能导致在新农村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付出巨大努力,却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甚至引起农民的抵触。

  此外,考虑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缺少资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在充分发动农民自力更生的同时,中央和地方都应筹集一定资金,通过发放水泥、电动水泵等实物的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自来水、村内道路等设施。要改变以国家直接投资为主的支持方式,实行国家补助建设物资为主,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为辅的措施,切实发挥国家投入的引导作用和带动作用。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这样合力建设,欠发达地区农民才能尽快过上“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