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存签证申请人指纹的通知
2021-02-02 14:40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将自2021年2月8日起对申请中国签证人员(不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证申请人)留存十指指纹并颁发生物识别签证。十指指纹将在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东京、名古屋)递交申请时采集。
以下人员可以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申办过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签证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东京都江东区有明三丁目7番26号 有明Frontier大厦B栋12楼
电话:03-3599-5515
传真:81-3-6432-0550
电子邮箱:tokyocenter@visaforchina.org
名古屋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爱知县名古屋市中区锦一丁目5-11名古屋伊藤忠大楼4层413室
电话:81-(0)3-3599-5515
传真:81-52-228-0129
电子邮箱:nagoyacenter@visaforchina.org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在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同时,为了不影响行程安排,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出行计划并提前在中国签证申请中心网站预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