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离)婚证须知
2020-05-14 13:58

  申请条件

  1、在本馆办理的结(离)婚证如遗失或损毁,可在我馆申请补领结(离)婚证。

  2、本人亲自到馆办理。

  提交材料

  1、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1份。

  2、当事人日本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或双方住民票原件(3个月内)。当事人已回国或居住第三国持短期签证来日者,须提供国内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或第三国居住证明原件及日本暂时居住的证明。

  3、填写《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并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签署。

  4、补结婚证的,提交男女双方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片3张(长5cm×宽4cm);补离婚证的,提交单人6个月内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3cm×4cm)。照片不能修图。整容者须提供整容证明。

  办理时间和流程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中国及日本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受理婚姻登记申请。当天下午4: 00对外发放补好的结(离)婚证。

  驻大阪名古屋长崎札幌福冈新潟总领馆:请以各馆网站通知为准。

  2、领取结(离)婚证时,当事人必须到场。

  3、当事人在《补领婚姻证件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处签名(或按指印)并领取婚姻证件。

  收费

  免费。

  地址和联系方式

  使馆地址:〒141-0022东京都品川区东五反田4-6-6

  中国公民证件咨询专线电话:03-6450-2196。接听时间:工作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由于电话咨询量大,占时较长,线路通常会很繁忙。建议您访问驻日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中文版),关注使馆微信公众号或发邮件咨询,确保办证前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办证须知。

  使馆网站: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

  微信公众号:chinaembassy_jpn;

  咨询邮箱:tokyo_gzrz@csm.mfa.gov.cn;

  表格下载

  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