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两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分成两种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岗位或国外高校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全职在岗实习生(Intern/Trainee)/专家学者(Fellow)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下列4类国外人员选拔:
-处于硕士学位课程最后一年人员;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处于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馆受理。
二、申报条件和办法
项目申报条件、选派工作流程请登录国家留学网仔细阅读以下材料:
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1)
2026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0)
三、申报事项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同时将全部申请表格及材料打印后邮寄至驻日本使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106-0046 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教育处
(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字样)
四、咨询电话及邮箱:
电话:03-3403-3388(转8821)
邮箱:rbjyc08@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