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邪教残害生命
2004-02-05 00:00
左图为2001年2月16日一名男性“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点燃汽油自焚。
1999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
左图为2001年2月16日一名男性“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点燃汽油自焚。
1999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